美东时间9月27日晚,华尔街日报透露:默沙东即将达成以110亿美元收购制药公司Acceleron,而这一金额也将成为默沙东历史上自411亿美元收购先灵葆雅之后最大一笔收购交易。
Acceleron是一家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抗癌药和针对罕见病的孤儿药的研发,目前管线上的产品主要针对呼吸系统和血液学。
面临K药的专利悬崖,默沙东选择了布局罕见病领域,押注了下一个“金娃娃”的未来。
针对罕见病领域治疗的孤儿药,到底有什么魅力?
孤儿药,3833亿蓝海
提到罕见病和孤儿药,许多人会觉得其市场并不大,其实并不然。
据Frost&Sullivan资料显示,全球罕见病药物市场规模将由2020年1351亿美元增至2030年3833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1%。
其中,由于近年来我国在政策等多方面开始推进罕见病药物的创新发展,预计中国罕见病药物市场将由2020年13亿美元急速增长至2030年25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4.5%。
孤儿药全球市场潜力巨大,回报极其诱人。
截至2020年末,FDA已授予5712个孤儿药资格,批准930个孤儿药适应症。
据不完全统计,仅美国FDA批准孤儿药上市达到592个(按适应症计),光2020年批准的53款创新药中,有31款,占据58%比例的药物,都被批准用于治疗罕见病或孤儿病。
另外,2020年全球十大畅销孤儿药合计销售额达到428亿美元,其中四种治疗肿瘤适应症,其余六种针对需要接受长期治疗的罕见病。
十大孤儿药中Ocrevus、Darzalex、Soliris属于化学药物,其余七中为生物制药。
当前,全球孤儿药市场几乎被诺华、罗氏、新基等国际制药巨头占据。
根据医药咨询公司IgeaHub报告,Top10企业占据了孤儿药市场的54.9%。
其中,诺华在孤儿药市场中相对领先,占据11.3%的市场份额;紧随其后的是罗氏和新基,各占据8.8%和8.0%的市场份额;
之后是百时美施贵宝(5.8%)、夏尔(4.7%)、辉瑞(4.6%)、赛诺菲(3.2%)、拜耳(3.1%)、Alexion(2.7%)和百进(2.7%)。
在2020年全球孤儿药品牌销售额Top10品种中,诺华、罗氏各下2城,新基、百时美施贵宝、赛诺菲、Alexion等各占1城。
以目前全球已发现的罕见病及药物上市比例测算,中国目前还存在巨大的缺口。
全世界已经发现的罕见病在7000种左右,80%为遗传性疾病,罕见病患者中儿童约占一半,1岁以下婴儿死亡原因中,约35%是由罕见病引起的。
而中国已上市罕见病相关药物70余种,涉及60余种罕见病。
不到1%的罕见病有上市药物可供使用治疗,超过99%的罕见病束手无策,孤儿药领域处于空白。
孤儿药研发难点在哪?
尽管近年来我国孤儿药政策鼓励逐渐增多,但是孤儿药研发难度远超过普通新药的局面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孤儿药研发总体有以下三大障碍:
1、临床试验难度极大
罕见病单一病种受众少、治疗难度大,孤儿药在研发过程中需要满足新药研发基本的临床要求,但是,受众数量少这一典型特征就难以满足新药研发临床试验的要求,大大延长了新药研发的周期和招募费用。
此外,多数罕见病是遗传病,超过50%会发生于儿童阶段,临床试验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存在着风险。
2、市场机制失灵
前端研发成本高昂,而后端孤儿药市场又缺乏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孤儿药市场属于一个“不完善市场”,存在着高度市场失灵性。
对比于普通的新药研发,孤儿药更高风险、更高成本、更长周期,而带来的不一定是更大的回报,让众多观望的药企望而却步,进一步陷入死循环。
如果政府不加干涉,仅由市场调节,那药企的积极性会进一步丧失,罕见病患者将作为市场失灵的直接受害者,无药可医。
另外,孤儿药具有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性,我国尚未形成罕见病和孤儿药的大数据平台,特别是在偏远地区,由于通信设施和医疗条件落后,存在无法确诊和确诊后无法治疗跟踪的情况,药企更难以把握孤儿药的供应方向。
更少的经验和案例,进一步增加了研发的不确定性。
3、孤儿药使用配套的医保报销制度滞后
我国孤儿药长期依赖进口,药价高昂,及时有药可医,大部分家庭都是难以承担的。
药价挡在患者和药企之间,这只拦路虎阻碍了中国孤儿药市场的发展。
仅是公共福利性质的公共产品,就决定了只有个别严重程度更大的罕见病患者可以获得救济,另外将近7000种罕见病患者的用药,则只能“望天兴叹”。
孤儿药的可得性和可负担性,建立提高基层医生对罕见病的识别能力等,都是需要深入考虑和关注的问题。
实现罕见病药品可及性,对策有哪些?
目前,我国正在努力填补罕见病领域的空白,引领更多医药企业进军该市场。
在全球孤儿药市场逐年扩增之际,我国如何加速孤儿药研发及上市?
有以下对策考量:
1、建立罕见病药品的信息制度,增强其可获得性
罕见病药品信息对于实现罕用药可及性具有重要意义,应建立多方主体参与、信息实时共享、公开透明的罕见病药品信息平台。
政府部门主导建立信息平台和反馈平台,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也须承担部分社会责任,医疗机构在诊治中,对罕见病进行收集整理上报。这样才可能更全面掌握罕见病总体情况,并作出制度性安排。
2、完善药品保障制度,促进罕用药的可供应性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核心目标,因此药品成本高、利润低造成生产商积极性低是药品短缺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前期阶段,政府应设立专项研发费用基金,加大研发费用的扶持。
在准入引进环节,政府需完善罕用药的审批制度,结合罕见病的特殊性适当调整审核标准以加快审批速度。
在上市后阶段,给予罕见病药品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及一定年限的药品垄断权,通过政策倾斜减少其后顾之忧提高生产积极性。
3、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患者可负担性
逐步将罕见病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将部分治疗效果优良的罕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为保证权利的一致性,政府应通过立法规定商业保险不可为追求利益而拒绝罕见病患者投保,政府可和保险公司商讨专门的罕见病保险种类,包括罕见病种类及报销比例等。
对于进口依赖程度高的罕用药,政府作为民众利益代表者应利用信息平台,充分获取国内罕用药需求,加大与国外企业谈判力度,以更优惠的价格引进药品,以权威渠道来保障进口罕用药的质量、价格及供应。
愿药企同道们一起努力,让孤儿药成为企业愿意押注的未来,让罕见病患者能够触手可及孤儿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