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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起诉犯罪案件8791件170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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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药通最近在国家药品监督局网站上了解到,至今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此批典型案例覆盖领域广,包括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假烤鸭”、网络订餐平台不履责等食品领域案件,黑作坊制售假药、药店销售过期劣药的药品领域案件,不合格化妆品案件以及危害农业安全的伪劣种子案件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建立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因地制宜,加大协作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据初步统计,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48万件,罚没款27.25亿元;药品监管部门查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违法案件10.77万件,罚没款18.40亿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945件7298人,起诉8791件17066人。

       在全国针对医药食品,关乎百姓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国家持续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打击,依然有如此之多的企业个人顶风作案,至为了个人利益,不顾百姓健康安全,这样行为也在收到全社会的抵制。为了保证用药健康,广大消费者应该到正规药店和平台进行购买。一定要认准其资质和产品的批号和日期,避免吃到身体内的不是治病而是致病!

        网站平台购买认准资质:销售平台需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实体店购买要看清楚药品的生产日期和药品批号,处方药需要凭借处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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