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政,线上回扣,搞不去了!
线上回扣,搞不下去了。
10月26日,国家卫健委下发《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诊疗监管要开始了。
网销售处方药要受限了
此前文件中就一直在强调互联网诊疗针对的是复诊患者,不可提供首诊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规避此问题。笔者曾经在网上药店买过处方药,在下完单后,进入诊疗环节,互联网医生问你一句以前是否用过这个药品,是否没有副作用,你只需要回答,对,用过,无副作用,医生就会给你处方药品,然后完成整个药品销售。
征求意见稿对此有了明确规定,要求患者就诊时应当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由接诊医师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并采集证明患者已经确诊的纸质或电子凭证信息。一旦发现患者没有相关病例资料证明自己是复诊,那么,医生就必须马上停止互联网诊疗,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院就诊。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禁止补方。笔者理解,这意味着,只有经过诊疗诊断后,才能够处方,购买完药品后再补方也走不通了。
网售处方药虽然一直未全面解禁,但是随着互联网诊疗放开,以及医保慢慢为之打开支付窗口,带量采购等政策后,很多产品开始慢慢寻求院外处方的机会,最近几年网售处方药增长十分迅速。
据米内网统计称,仅天猫、京东平台上,200多家药店销售数据显示,今年1-5月,线上从处方药销售额就达到了56.6亿,同比增长率274.8%。
网售处方药如果严格限定为复诊用药,且必须上传病例等证明材料的话,预计网上药店的处方药销售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线上回扣,要行不通了
今年9月,好大夫在线官方微博指出,有自称“某医生平台工作人员”邀请医生开通其平台,并承诺“原研(药)5%-10%、国产(药)10%-20%(的提成),以咨询费的形式结算,并且不计算个人所得税”,且对好大夫在线进行了恶意诋毁,鉴于该行为涉嫌商业贿赂、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等,好大夫在线进行了实名举报。
好大夫在线的实名举报揭开了“线上回扣”的冰山一角。互联网诊疗有天然“统方”功能,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卫健委主任马秀珍曾指出,目前,线上处方审核等平台缺乏针对过度用药的监管;制药企业把互联网平台药品销量纳入业绩考核范围,授意医药代表通过线下“学术拜访”的方式,增加线上药品销售量,其中不乏药品回扣现象;部分互联网医院将医生的服务收入与药品销售挂钩,企图“洗白”药品回扣;制药企业纷纷申请开办互联网医院,有的试图掌控诊疗过程,提升本企业药品销量;资本市场对诊疗服务和药品销售相结合的所谓“互联网医院闭环模式”,给予很高的估值,推动更多企业“入场”,形成资本推动下的群体风险。
本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药品管理,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发生。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或是对政协委员指出问题的回应。
但这点如何落地,征求意见稿并无具体细则。问题指出者马秀珍建议,把公立医院改革中积累的“医药分开”经验,同步在线上推行,“医”和“药”分业经营:互联网医院的经营主体及其下属机构,不能从事药品销售业务;从事线上药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及其下属机构,也不能开设互联网医院或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她还建议,同步在线上推行“处方外流”,即互联网医院开出的处方必须提供给患者,患者可以持处方到任何药店购买药品;互联网医院至少对接3家以上药房;互联网医院向患者推荐购药渠道时,必须推荐多家药房,由患者自主选择;线上线下药房都必须依法接收合格的线上电子处方。
监管的关键在于处方是否真实可靠,处方信息、电子病历信息及结算信息是否可以全程追溯。马秀云表示。